开发商拒付现金奖,这起纠纷如何破局?

辛苦促成了房产交易,佣金却被打了折扣?1月7日,利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产分销合同纠纷。

2022年10月,广元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元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销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该网络科技公司为某置业公司的某个房产项目推荐客户,成功售出后,网络科技公司可按约定获得佣金及相应的现金奖励。

2023年1月9日,其员工成功推荐一名客户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定购协议书》。随后,网络科技公司按流程提交了业绩证明材料,等待佣金到账。

然而,预期的款项迟迟未能结清。网络科技公司多次催要,均未得到满意答复。无奈之下,该公司一纸诉状将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佣金6000元、现金奖9000元(合计15000元)及相应利息。

法庭上,双方争议焦点清晰。网络科技公司认为,自己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理应获得合同约定的全部报酬;置业公司承认佣金部分,但对现金奖9000元提出了异议,表示不愿承担。

承办法官在查明基本事实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合同履行、商业信誉、诉讼成本等多角度进行分析。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置业公司同意于过年前,向网络科技公司支付佣金6000元。网络科技公司则自愿放弃现金奖9000元的诉求及利息要求,并主动承担了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法官提醒,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各方均应秉持诚信原则,严格依约履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各项费用标准及支付条件;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发生争议时,应积极沟通协商,寻求高效、低成本的解决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珍惜商业伙伴关系。

杜文燕广元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文煜凌

编辑:石雪芹校对:何泓岑

责编:何沂薇编委:李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