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首本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

9月10日,市自然资源局颁发我市首本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实现了矿业权管理模式从“一证载两权”向“权、证分离”的转变。

这一变革不仅提高了矿产资源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还为矿业权的合理流转和市场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领到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后,苍溪县凤仪湾矿泉水有限公司负责人蔡涛激动地说:“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进一步保障了企业的权益,我们将积极完成后续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资源勘查任务,为矿产资源增储上产贡献力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权利属性。如今,矿业权通过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式被独立确权,其财产属性得到法律固化,为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矿业产权体系打开了突破口。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落地,市自然资源局多次向上争取支持,强化企业服务,高效推进权、证申报工作,确保了此次探矿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顺利颁发,为全市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树立了新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