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月19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通知如下:
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
财金〔20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相关银行,相关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月19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通知如下:
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
财金〔20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相关银行,相关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