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征集全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不合理低价游
1.旅行社以低于经营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如“零团费”“负团费”揽客);
2.通过虚假宣传、模糊条款诱导消费;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形式招徕、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违法违规行为;
3.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通过欺骗、胁迫、诱导等方式,促使旅游者进行消费,变相实施“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导游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2.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3.导游辱骂、威胁游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与购物场所、景区“联手”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三)强制消费
1.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围追兜售、讽刺或辱骂旅游者等行为;
2.以“包厢式”销售、诱导“洗脑式”营销等手段欺诈游客;
3.未明码标价、无理由退货承诺不兑现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839-6215985
征集时限: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票据、合同等),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希望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8日
编辑:吴敏佳校对:张静
责编:李凌编委:刘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