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2月7日电(陈秋霞)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据介绍,条例共38条,主要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粮食安全工作职责,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监督管理以及违反条例相关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赵武林介绍,当前,广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2025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4270.35万亩,同比增加7.65万亩、增长0.18%;总产1404.4万吨,同比增加0.6万吨、增长0.04%;单产每亩达328.88公斤。粮食生产再夺丰收,粮食播种面积与总产量连续6年实现“双增长”。
赵武林表示,但长期以来,广西耕地保护难度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不够高、粮食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安全储粮水平不高等问题突出,粮食安全领域仍存在短板弱项。有必要制定一部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为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