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规,为数字经济发展“添动力”

10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四川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领域首个规范性文件,将解决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中的诸多堵点,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数据动力”。

公共数据资源,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的数据集合。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办事、服务时产生的海量数据,比如企业注册信息,民政、医保、就业数据等。如今,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作为西部数字经济大省,拥有海量公共数据资源,但在实践中,授权运营各参与方权责不清晰、授权运营程序不完善、定价与收益分配机制不明确、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不严格等问题,导致大量数据“沉睡”,阻碍公共数据资源高效转化为可利用的产品与服务。

此次出台的《办法》,既是对国家层面政策的落地落实,也是对开发利用堵点的精准破解,填补了我省公共数据运营制度空白,为制定后续细则提供上位依据,为建立具有四川特色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政策体系打牢基础。

《办法》系统构建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的授权运营工作体系,明确省、市(州)分层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授权运营工作,确定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作为省级实施机构,市级层面按规定确定本级实施机构。考虑到四川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尚在起步阶段,为实现公共数据全面整合与高效利用,确定以整体授权为主,未来确有需要可探索开展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

安全是数据开发的底线。《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开发利用安全基准,规定实施机构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可控的开发利用环境(即安全域),支持隐私计算等安全可信流通技术应用,确保数据“可管、可控、可追溯、可取证”;同时要求运营机构加强内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在安全域中对原始数据进行脱敏、匿名化等处理。

为降低企业用数成本,《办法》明确,坚持公益基本属性,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实行免费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经营性产品和服务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将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细化授权运营制度规则、标准规范,优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提升公共数据资源质量,提升数据服务能力,细化安全技术标准,探索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授权运营从“试点探索”走向“规模化推广”,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数据动力”。

记者 史晓露

编辑:王敏琳